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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无配偶)-申办材料(一)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无配偶)-申办材料(一)
发起人:wangdanfeng 回复数:
2
浏览数:
12769
最后更新:2022/12/1 16:20:32 by pate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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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6 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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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angdanfeng
角 色:管理员
发 帖 数:18
注册时间: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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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无配偶)-申办材料(一)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
2、单位申请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单位和申请人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单位公章)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复证明。
2、本市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提供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3、软件企业,提供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提示: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单位由人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共同确定推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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