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工作签证咨询公司
立即在线咨询
JS导航效果
|
|
|
中国公民王女士拟在某国同当地公民登记结婚,当地民政部门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为其出具“对婚姻无异议”的证明。使领馆可否为其办理?
发起人:guohaitao  回复数:1  浏览数:9570  最后更新:2022/9/27 12:45:54 by nihaosb

发表新帖  帖子排序:
2019/5/23 15:17:16
guohaitao





角  色:管理员
发 帖 数:412
注册时间:2016/5/20
中国公民王女士拟在某国同当地公民登记结婚,当地民政部门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为其出具“对婚姻无异议”的证明。使领馆可否为其办理?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王女士出具在当地使用的“对结婚无异议”证明。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完整填写的无配偶证明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未婚、离婚或丧偶未再婚公证书等。


2022/9/27 12:45:57
nihaosb





角  色:普通会员
发 帖 数:474
注册时间:2020/11/22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BBS|上海外国人签证咨询BBS|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咨询|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咨询|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