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公司注册在深圳前海自贸区的外国人来说,签证一直是他们关注的事情。特别是在8月起,深圳市实施促进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这些措施将为深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来深发展、激励外籍华人来深创新创业提供极大的便利。下面,盈科外服为您提供了外籍高层次人才如何在深圳办理永久居留的政策进行解读。
政策1(适用于广东深圳前海自贸区的政策):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广东省自贸办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授权广东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认定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对申请永久居留的自贸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加快审批进程,广东省公安机关自受理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公安部自收到审核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便利性和突破点:
1.增设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以往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方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新政策授权广东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认定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实施后,经广东省自贸办按标准认定并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缩短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80日缩短为90个工作日。
政策2(适用于广东深圳前海自贸区的政策):对在广东自贸区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和自贸区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根据自贸区人才积分评估标准进行评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授权广东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积分评估体系,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
便利性和突破点:
增设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渠道:制订自贸区人才积分评估标准,对达到分值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永久居留,通过对人才的全面评估和成长性的考量,吸引更多的人才到自贸区工作和创业。
政策3(适用于广东深圳前海自贸区的政策):外国人以自然人身份或者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广东自贸区境内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100万美元(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便利性和突破点:
1.扩大申请永久居留的投资者范围:由原来必须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投资,扩大到也可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进行直接投资。
2.降低申请永久居留投资额度标准:由原来在广东地区直接投资数额合计200万美元以上,降低为在广东自贸区内直接投资100万美元以上。
政策4(适用于广东深圳前海自贸区的政策):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广东自贸区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便利性和突破点:
针对我省侨乡众多的特点,进一步放宽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条件:
1.取消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
以往工作单位须为高新技术等4类企业、重点高等院校、七类科研机构,同时在上述单位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才可申请永久居留,新政策取消了这些限制。
2.放宽对其居住时限要求:
以往要求在企业工作满4年且在华停留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现调整为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
政策7:外籍人员在粤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授权广东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一年度广东省人均水平倍数规定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
便利性和突破点:
把收入、缴税等要素作为人才的一种界定标准,把市场化认定人才的概念落实到具体出入境政策中,增设市场化认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渠道,改变了以往在广东工作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其工作单位、担任职务的种种限制,真正实现了让市场在评估和配置创新人才中发挥作用。
政策8:对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和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以及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以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便利性和突破点:
实行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广东工作居留“5+3”模式,即可申请5年有效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同时与以往相比:
1.取消工作年龄限制:新政策取消了60周岁工作年龄限制。
2.简化申请手续并放宽居留许可有效期限:无需先申请《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凭工作许可证明证明和担保函件就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3.申请永久居留时取消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
与政策4一样,取消在广东任职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时对工作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的限制。
4.缩短永久居留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80日缩短为90个工作日。
政策9:对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和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邀请单位出具证明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外国人,未持签证来华的,可以向抵达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后可以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入境后可以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便利性和突破点:
改变以往只有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才可申请办理R字(人才)签证和5年居留许可的做法,增加人才推荐渠道,即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或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广东省高等院校、广东省科研院聘雇并提供担保,或者其他单位出具证明的外籍人才,也可享受上述签证和居留便利。
政策15:广东省内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担保和雇佣合同,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
便利性和突破点: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提供生活便利的配套措施,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人员办理相应的停居留证件,填补以往政策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