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张欣)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来华寻求市场机会的外国企业和谋求就业发展的外籍人员不断增加。外籍人员在华就业人数不断上升的同时,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打工现象也随之出现。据报道,去年来华巡演的美国大卫·科波菲尔魔术表演团曾有多名外籍工作人员工作签证过期,形成非法居留事实,遭到有关部门查处。这充分暴露一个问题,那就是随着外国演出和娱乐项目不断涌进我国市场,临时雇佣外籍人员非法打工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应加大对临时雇佣外籍人员的管理,打击外国非法打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我国政府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即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制度分为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职业签证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件三个方面。经就业许可同意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外国人在华就业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凡是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或不符合相关条件而受雇工作的外国人,就属于非法打工。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开始提供大量的国际就业机会。特别是去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权审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后,中国的“绿卡”制度为外国劳动力进人中国提供了更大便利。在外国人在华谋求就业机会增大的同时,外国人在华非法打工现象也逐渐增多。针对外国非法打工者,相关部门加强了管理措施,加大了执法力度,据了解,公安部每年查处的外国在华非法打工者在2万人左右。从查处的外国非法打工者情况看,有关部门对外国非法打工者的执法主要集中在外语教学和咨询服务业,对于在外国企业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外国人的就业合法性审查并不是十分严格,这就造成了一些来华进行巡演和举办短期娱乐经营项目的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雇佣不具备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员工。
从实践情况看,雇佣不具备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员工从事临时性工作的现象具有较大的现实危害性。由于受雇外籍人员大都只从事短期工作,使不少企业忽视对他们就业资质的考核,导致一些不具备相关工作资质的外籍人员在工作中难以负起相关责任。此外,由于从事的是短期工作,这就使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大大减小,一些素质不高的外国非法打工者因为缺乏起码的道德或是轻视我国法律,往往容易与中国雇员甚至消费者发生冲突,甚至引发暴力事件。加强对临时雇佣外籍人员的管理,打击外国非法打工者,不但可以有效管理外国人在华就业情况,同时对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十分必要。
完善外籍人员就业管理应从两方面着手
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看,完善外籍人员就业管理,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首先,应完善外国人在华就业立法,加大相关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我国从1992年开始关注外国人在华就业情况,1996年,《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出台,外国人在华就业的管理开始步入正轨。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新形势和新变化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及时完善外国人在华就业的相关法律,加大相关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十分必要。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调研和起草《促进就业法》,其中将有一章专门规定外国人在华就业问题,预计该法将于年底向国务院报告,明年提请全国人大予以审议。此外,有关部门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对外国人在华就业的相关具体问题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规范。
其次,应加强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
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对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大部分问题我国都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政府部门重效益轻法律,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包庇甚至鼓励相关企业雇佣外国人非法打工。此外,由于外国人在华就业涉及多个部门,往往出现各部门难以协调配合,造成执法不力。因此,规范行政机关和政府部门管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才能使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真正走向成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