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入境难度较大,于是很多企业选择招聘已经在国内的外籍人员,造就了今年国内外籍雇员流动性较大的局面。
今天我们分享一则我们操作过的一位从上海用人单位转至北京用人单位的外籍雇员的相关证件申请情况。
背景介绍:
M先生原先就职于上海一家跨国企业,持有A类工作许可证及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均于2020年12月15日到期。11月30日从上家单位离职后,当天原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申请了工作许可注销。
案例难点:
由于中间涉及材料准备,上海的工作许可注销证明于12月7日才签发。北京的新工作许可办理也只能于12月7日递交。北京工作许可证的受理时间是10个工作日,这就意味着M先生无法在12月15日之前拿到新的工作许可证来办理北京的居留许可。由于工作许可证在北京是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无需线下递交材料,故没有工作许可纸质受理单便于其申请停留签证。M先生的申请陷入困境。
解决方案:
为了能将办理顺利进行下去,15日我们带着M先生全套的工作证办理材料去了北京外国专家局现场,向领导详细解释了我们的难点,专家局同意为我们进行线下受理,给予我们工作许可受理凭证。出于人道主义,公安出入境方面先为M先生受理居留许可避免签证到期导致逾期居留,但是在工作许可签发后必须及时补交工作许可证信息。最终M先生顺利的拿到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工作许可证受理材料供大家参考:
护照原件
资历证明原件
工作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上家单位工作许可证注销证明
其他A类承诺性材料
在此提醒,在华外籍人员如果变更单位,请尽早准备相关办理材料,并且做好办理停留签证的准备,以免居留许可逾期,在华非法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