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寸近期证件照2张。
2.有效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和提交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4.中国籍配偶的身份证和常住上海的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内婚姻状况栏须注明已婚或加注与有效护照相同的英文姓名。户口本需复印签发页、配偶资料页及其变更页。
5.生活保障证明或经济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2份复印件。
7.体检报告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就业人员(主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2寸近期证件照2张。
(2)有效护照和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在上海工作办理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工作单位出具的最近4年工资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4)上海税务机关出具的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在上海办理的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6)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原件及1份复印件。
(7)工作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明及近4年网上年度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原件及近4年网上联合年报(内资企业免交),并提交2份复印件。
(8)体检报告
(9)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 外籍配偶需提交下列材料:
(1) 2寸近期证件照2张。
(2)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和提交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4)体检报告
(5)无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
(1) 2寸近期证件照2张
(2)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收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5)父母的结婚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子女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籍的,须先办理国籍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