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驻外使领馆主要受理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外国人(含外籍华人)一般应当在当地有合法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二、驻外使领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国籍、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属实等;
以上仅作为一般介绍,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请径向相关驻外使领馆网站或领事窗口详细咨询。
提交材料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公证当事人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委托证明材料。
三、公证当事人持有效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以上仅作为一般介绍,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请径向相关驻外使领馆网站或领事窗口咨询。
收费标准
一、正常办理:民事类公证:每份150元;商事类公证:每份300元。
二、加急办理:每份加收170元。
三、特急办理:每份加收250元。
注:实际收费折合成当地货币收取。
办证时间
一、正常办理:四个工作日。
二、特急办理:受理日当日。
三、加急办理:受理后的第二、三个工作日。
注: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事项
一、声明书、委托书、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属实等公证必须由本人亲自来驻外使领馆办理,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
二、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
三、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驻外使领馆不予办理。
五、驻外使领馆不能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合同、协议类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只能是涉及国内房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
六、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应根据事实发生情况,向中国国内或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以上事实一般是由中国国内或事实发生地当地民政、居留等部门进行登记、确认的,驻外使领馆因不掌握相关情况,不能出具相关种类的公证。
七、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驻外使领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不能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
对驻外使领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的委托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