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三)下列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旅行,且停留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
(四)新加坡、文莱、日本三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者,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