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办就业许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交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 聘用意向书(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
4) 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
6) 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注: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并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办就业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2) 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与被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5)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3. 申办就业证延期需提交如下材料:
申办就业证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效护照(正本);
3)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4) 就业延期申请表(在聘用单位全称处盖章)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申办就业证延期需3个工作日;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