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年检
办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劳外发[1998]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劳保合发[2001]3号)
申请材料
●柜面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年检携带材料: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证年检申请表》一份或《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年检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外国人就业证》或《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正本);
3、外国人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定居国外人员的暂住证(均为复印件);
4、就业证或核准证内容如有变更,应同时带好相应的证明材料。
5、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网上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年检
1、进入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12333sh.gov.cn)
2、点击“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境外人员”;
3、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
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年检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办理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办理。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
●《外国人就业证》或《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当在就业证或核准证签发之日起一年或上年度年检期满一年时,提前30天内,办理就业证、核准证年检手续。
●如《外国人就业证》或《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的登记或查验附页用完的,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
办理机构: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邮编:200070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