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人工作签证

关于我们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属于涉丰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专业的涉外咨询服务公司,立足上海,为中外商务人士和企业员工提供商务、就业、创业等签证解决方案。(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成立于2007年,不断深耕业务,秉承专心、专业、专家的精神,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辐射长江三角洲及华东地区。

更多咨询请访问    www.31012333.com

联系我们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公司:涉丰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电话:021-6131 7342

QQ: 948067430

邮箱:info@31012333.com

地址:上海徐汇区田林东路55号汇阳广场20楼

网站:www.31012333.com

海关对外国专家进出境行李物品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7/01/12 00:00:00  浏览次数:1701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专业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驾照换证,外资企业注册咨询,留学生海归服务

联系微信:13774252945

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工作,入境携带的行李物品,在旅途自用合理数量内,准予进境。

外国专家(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或华侨专家携带进境的图书资料,科研仪器、工具、样品,试剂等教学科研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税。教学、科研物品具体内容为:

(1)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音像资料等;

(2)标本、模型、幻灯片;

(3)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用的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等小型仪器、仪表(每个品种一台);

(4)优良品种植物及种子(限农林类专家研究、教学用);

(5)科研、教学用化学、生化及医学实验中所需的试剂、生物中间体和制品、药物、同位素等特殊专用材料。

以上规定进口的免税物品,按海关对免税进口物品的有关规定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上述免税物品超过监管期的,可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

外国专家(工作签证超过一年的)在签证有效期内初次来华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可向海关申请,经审核,每个品种一台予以免征进出税。

外国专家取得在华长期居留证件后,可执护照、外国专家证、居留证或暂住证、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向海关一次性申请进口个人安家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内予以免税(除国务院规定20种商品照章征税外。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音像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机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

外国专家离华时携带出境行李物品,应在离境前执护照、外国专家证、居留证或暂住证、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向所在地区海关申请并交由海关批准的运输报关单位运输出境。

(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COPYRIGHT © 2002-2016 31012333.com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 ICP备案:沪ICP备19004954号-3 | 外国人来华创业工作咨询服务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签证-华人签证-中国绿卡-外国人永久居留-涉丰商务咨询

          外资企业注册-外资企业财务代理-外国人驾照换中国驾照服务-涉丰商务咨询

             上海留学生落户_留学生落户政策_留学生上海户口-留学生落户代办- 涉丰商务咨询

新浪微博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官方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