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专发【2016】151号)。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何时开始实施?在哪些地方实施?
答: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上海、北京、天津、河北、安徽、山东、广东、四川、云南、宁夏等地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4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3、 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4、 试点期间《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是否有效?
答:试点期间,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2017年4月1日,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5、 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如何自愿换领新证件?
答: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如需换证,需提交原有《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按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程序换领。系统里没有信息,按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材料提交;系统里有信息,可直接给予B类或C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如需升级至A类,须提供符合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较《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在材料方面有何区别?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减少了申请函、许可原件或存根、中英文简历、推荐信等7份材料,增加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认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材料。
7、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哪受理?
答:2016年11月1日起,本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机构是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外国人来华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地址在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2017年1月1日起,各区人社局所属的指定窗口也可受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具体地址详情等将另行公布。
8、 什么样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工作?
答:外国人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中国境内有确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外国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怎样算外国高端人才(A类)?
答: 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主要包括:①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②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③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④创新创业人才;⑤优秀青年人才;⑥计点积分在85份以上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
10、外国专业人才(B类)包括哪些外国人?
答: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应当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主要包括: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符合以下条款规定之一的:①在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特殊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②执行中外政府间协议、国际组织间协议、中外经贸和工程技术合同的人员;③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雇人员和境外专家组织驻华机构代表;④跨国公司派遣的中层以上雇员、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⑤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用的外国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2、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3、在国(境)外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4、外国语言教学人员。5、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员。
11、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应从事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母语国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获取的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TEFL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的要求。
12、 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外国普通人员(C类)是否有数量限制?
答:外国高端人才(A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外国普通人员(C类)实行配额管理,具体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13、对于外国高端人才(A类)有什么优惠便利措施?
答:外国高端人才(A类)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外国高端人才(A类)在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核验,其中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核验。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核验。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采用承诺制,其中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资历证明和最高学位(学历)证书也可采用承诺制。外国高端人才(A类)网上受理后审查材料时间为5个工作日,较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外国普通人员(C类)时间短。
14、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须提供哪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满足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不尽相同。如:①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奖项获得者须提交奖励、奖项证书;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者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或含入选者的证明文件(发文名单)。②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提交证书或证明;在本市教育、科研、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单位担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职务)或主要领导职务、享受同等待遇的专家、学者,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同时提交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聘书或单位出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同等待遇)的任职证明材料。③掌握特殊专长和高超技能,上海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须提交相关技术、技能的证书、证明;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来上海创办企业的人员(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提交12个月内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注册资金实缴)等投资证明和人才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有关证明材料等。④根据计点积分85分以上的,须递交相应的汉语水平证书、完税证明、500强企业工作资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15、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计点积分要素项有哪些?
答:计点积分要素项包括有:直接赋予资格项(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标准、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等)、国内聘用单位支付年薪、受教育程度或国际职业资质证明、相关工作年限、每年工作时间、汉语水平、工作定向、年龄、是否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或有全球500强企业任职经验、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鼓励性加分等。
16、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操作与之前系统有何不同?
答:①用人单位需电子上传递交申请的所有纸质材料原件;②待系统提示“预审通过”后,持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进行纸质材料查验;③外国高端人才(A类)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变更、补办的,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后直接受理,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核验; ④审批机关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以电子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审批结果,批准的,用人单位可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7、外国人在华合法工作需取得哪些证件?
答:外国人入境前由用人单位先为其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再到市外办或市商委申请《邀请确认函》,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邀请确认函》至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入境后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最后到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外国人才能在中国合法工作。
18、 2016本市推出一系列科创新政,外国人可在境内申请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后能否继续享受?程序是怎样的?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后,本市科创相关政策仍然有效,即用人单位可为已入境外国人可在境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受理时需验全部材料原件),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拿到的1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网上申请后,在网上审批通过的1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凭护照原件到受理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9、 用人单位如何在线进行实名制登记?
答:①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单位用户注册,填写单位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②用人单位经办同志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用人单位信息注册表(加盖公章)及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外商批准证书等)至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外国人来华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③如用人单位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请用人单位和代办机构经办同志携用人单位委托书、各自身份证、各自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到现场一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20、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遗失补办如何申请?
答:①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载“遗失声明”;②在系统里填报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③申请人遗失或毁损情况说明(非中文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受理决定和批准决定将采用电子回执单,申请人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核验。
21、 外国人提前终止合同,如何注销《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答:①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里填报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②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双方签字盖章,上传至系统;③预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受理机构进行核验;④用人单位根据“申请状态”提示,领取注销单。
22、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所需时间?
答:预审:5个工作日。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5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变更:5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5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5个工作日。
23、申请台港澳人员就业及外国人短期工作许可有什么变化吗?
答:台港澳人员就业和外国人短期工作申请维持原有系统操作,目前没有变化。
24、 单位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是什么?
答:①用人单位实名制登记后,凭注册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为申报人员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纸质材料原件,请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后“提交外国人申请”,并记录下系统自动赋予的“申请号”(递交申报材料时备用)。②用人单位根据“申请状态”提示,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受理窗口进行核验,若材料完整、无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受理窗口将受理申请,用人单位可通过上网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了解审批进度。③经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经办同志可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到受理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5、在哪里可查询到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相关信息?
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 ——网上办事——行政审批事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