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申请中的“约束力”材料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牢固约束力”的定义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
• 你的工作;
• 你的住宅及/或
• 你的社会及家庭关系。
签证官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申请人的情况,旅行计划,财务状况和在美国境外的约束力,以确保申请人在短暂旅行后会离开美国。
“牢固约束力”的定义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约束力可以是工作、住宅、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 如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
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了解这种差异的存在。因此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职业、社会、文化及其他因素。年轻的申请人可能还没有机会建立约束性联系,签证官会审查他/她们赴美的具体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具体到签证材料方面,牢固约束力材料是指:
1、户口本
2、结婚证
3、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4、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5、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6、在职人员请提供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7、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固定资产证明。
根据美国移民法,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有权决定颁发签证或拒签。签证官对于所有签证案例都有最终判定权。按照规定,美国国务院有权审查签证案例的判定情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在拒签案例中遇到的争议,如申请人是否在美国境外拥有符合要求的居住权,都属于事实范畴。只有美国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才有权判定是否颁发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新证据,才可能让领事馆变更先前的拒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