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美国法律规定签证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接受领事官员的面试。在审阅相关信息后,领事官员将根据美国法律作出通过或拒签的决定。
尽管绝大多数签证申请将会获批,但美国法律也设定了一些可能拒签的情况。美国签证拒签理由一般有:
1、有可能是因为领事官员没有获得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取得签证的所有信息,所以拒签;
2、也有可能是因为申请人不符合他或她所申请的签证类别,所以拒签;
3、又或者是因为有信息表明申请人属于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违法或失格的范围。比如,申请人当前或者过去曾经有过,例如毒品或犯罪活动,则可能会使申请人失去获得签证的资格。
申请人应该尽量提供多点资料,向签证官表明自己在国内具有牢固的联系,赴美后会促使自己回国。比如我们在申请B-1/B-2签证时,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
-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如想要申请美国签证,请查看以下申请流程:
第1步:
在线完成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的填写。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 护照号码。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3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