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网上账户注册后,需带好单位纸质材料原件至所选择受理点进行实名登记审核(已办理过单位账户实名登记且账户已开通的单位可以跳过此步);
3、进入账户——点击左侧菜单第二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点击“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点击“新申请”——选择“其他”——进入申请页面;
4、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随行家属(按需)、申请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
5、上传所有材料原件后,即可提交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需持上传的所有书面材料原件(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窗口核验受理;
6、受理通过10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单(电子)至各受理窗口领取新证。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中文合同、任命书、派遣函);
3.申请人护照、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4.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
5.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6.其他材料。
1.外国人工作许可申请表系系统自动生成,用人单位打印后加盖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字,再原件上传至“附件”;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中文合同、任命书、派遣函):
(1)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有签订日期,不能涂改,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内容、薪酬、职位、盖章(签名)页;
(2)延期聘用合同的起始日期与《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的到期日应连续、不间断;
3.《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必须上传个人信息页及最新有效期页;在附件-“其他”一栏中上传;
4.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人申请延期,默认为外国专业人才;如申请人满足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用人单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系统内“其他材料”中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