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人工作签证

关于我们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属于涉丰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专业的涉外咨询服务公司,立足上海,为中外商务人士和企业员工提供商务、就业、创业等签证解决方案。(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成立于2007年,不断深耕业务,秉承专心、专业、专家的精神,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辐射长江三角洲及华东地区。

更多咨询请访问    www.31012333.com

联系我们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公司:涉丰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电话:021-6131 7342

QQ: 948067430

邮箱:info@31012333.com

地址:上海徐汇区田林东路55号汇阳广场20楼

网站:www.31012333.com

关于进一步明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2/22 00:00:00  浏览次数:1284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专业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驾照换证,外资企业注册咨询,留学生海归服务

联系微信:13774252945

关于进一步明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未尽事宜明确如下:
  一、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未实际出国(境)学习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二、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如就读院校属于国内“211”高校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2点申报。
  (二)如就读院校既不属于国内“211”高校又不属于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5点申报。
  同时,上述人员应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在外学习时间及留学期间护照签证和出入境记录为准。
  三、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并将国内学分转往国(境)外高校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在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利用假期等在国内通过各种非学历教育项目、方式等获得学分并转往国(境)外就读院校的,其转出的学分不应超过获得该学位应修总学分的20%。
  五、在提出申请至户口迁入本市期间用人单位及个人有关信息不应发生变更,如因变更造成无法落户的,须由申请单位提出书面撤销申请,6个月后方可重新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COPYRIGHT © 2002-2016 31012333.com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 ICP备案:沪ICP备19004954号-3 | 外国人来华创业工作咨询服务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签证-华人签证-中国绿卡-外国人永久居留-涉丰商务咨询

          外资企业注册-外资企业财务代理-外国人驾照换中国驾照服务-涉丰商务咨询

             上海留学生落户_留学生落户政策_留学生上海户口-留学生落户代办- 涉丰商务咨询

新浪微博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官方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