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边协议。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
(二)直接过境。
具体信息请参阅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过境24小时免签:https://www.nia.gov.cn/n741445/n741604/n741673/c906597/content.html
过境72小时免签: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77/c759346/content.html
过境144小时免签:https://www.nia.gov.cn/n741445/n741604/n741673/c906584/content.html
(三)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者。赴华学习、任职、就业、家庭团聚、长期探亲的外国人和常驻外国记者,入境后必须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外国人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四)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
(五)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5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60日。
(六)前往珠三角、海南岛、桂林
1、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海南省入境旅游免签:http://cs.mfa.gov.cn/gyls/lsgz/fwxx/t1613827.shtml
3、下列国家旅游团(2人及以上),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审定资质的旅行社组织接待,由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停留不超过6日: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
(七)新加坡、文莱、日本公民。
新加坡、文莱、日本三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内地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者,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但以下情况需事先办妥签证: 持普通护照赴华旅游、经商、探亲访友预计停留期超过15天;持普通护照赴华学习、工作、定居、官方访问、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