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商务签证所需资料
护照:照有效期不可少于6个月;
如持换发护照者,请同时提供最近一本旧护照原件。
照片:申请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浅蓝色背景彩照3张,
照片尺寸要求2寸(约3.5*4.5厘米)。
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的A4纸规格复印件一套,复印内容包括: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户口本:申请人户口本的A4纸规格复印件一套,复印内容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家庭其它成员户口的每一页。
在职证明:
1. 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A4纸规格清晰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应有清晰的年检记录且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2. 申请人在职公司的英文“在职证明信”打印原件一份,其中信纸应是带正规抬头的公司信纸,并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3. 申请人“在职证明信”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申请人职务及月收入、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商务考察日期段、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在职单位的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公司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在职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号或机构代码证号等。
外方资料 :
1. 以色列当地合作公司出具的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一封,邀请信需打印在该公司正式公文纸上,其中需说明:计划在以色列逗留的时间、赴以色列的目的和日程、是否负责被邀请方的差旅费用;其中邀请信必须由邀请方的亲笔签名和邀请公司的正式印章。
2. 以色列当地合作公司给以色列使馆领事处,出具英文或希伯莱文信函原件一封,信函需打印在该公司正式公文纸上,信函须由邀请方的亲笔签名和邀请公司的正式印章。
信函内容需包含:
A) 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B)赴以色列的目的和日程;
C)以色列邀请方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在职公司名称及职;
D)以色列邀请方的邀请访问的目的和停留时间,其中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
E)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