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旅行存在交叉感染风险。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建议所有乘客全面评估疫情风险和出行成本,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您确有必要赴华旅行,请您关注以下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
一、捷克目前无直飞赴华航班,所有中外籍乘客自捷克出发赴华最多只能进行一次中转,赴华乘客无论自驾、乘车还是乘坐航班前往第三国乘机赴华,均视为一次中转。所有自捷克出发赴华乘客在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均应同时上传完整的赴华行程单。
二、所有自捷克出发赴华乘客均应在捷克及中转国分别进行“双检测”;凭出发前48小时内的“双检测”结果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在第二段行程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转地当地检测机构完成“双检测”并向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请您务必在行前关注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官网有关最新公告。对未在捷克进行“双检测”并且未在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的,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将不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当事人应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如属上述情况,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检测,之后如检测正常,并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将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四、确定乘机日期后,乘客应主动减少同外界接触,尽量居家隔离,避免非必要出行,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聚会聚餐,避免交叉感染。完成“双检测”后,应继续居家隔离,出行当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赴华行程安排。
五、所有检测报告均需包含检测人姓名、出生日期(非出生证号,捷语格式:日/月/年)、护照号等基本信息,需清楚显示采样时间和检测结果,需有医生或者检测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签字及盖章。此外,核酸检测报告必须含有RT-PCR等字样;血清特异IgM抗体检测必须由专业医护人员通过静脉血方式完成采样,检测报告必须同时含有血清(Serum,sérum)、IgM、静脉血(Venous,ilní,venózní)等字样。
六、收到申请后,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将严格审核所有提交材料,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后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一般当天即会作出反馈,如晚间收到申请则顺延至第二天早上反馈。乘机时请随身携带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两份检测报告及疫苗接种证明(如有)以备查验。
本通知上述要求定于2021年2月20日(含)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