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之一,它的蓬勃发展,无限生机,以及创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籍人才来上海创业就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上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办理指南,让您一文了解所需材料,流程及办事条件。
以下是我们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申请人基本条件
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地点(取决于公司具体注册地或办公地)
办理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用人单位提供
工作资历证明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
体检证明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办理流程
网上初审: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告知或电话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窗口受理:对纸质材料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并给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
审查: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聘请单位及申请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并报局领导决定。
决定:局领导对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制证与送达: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作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个工作日内颁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提醒广大在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一定要先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才能合法就业。如需帮助,欢迎咨询我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