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即将到期,如不做延期业务需要做注销吗?
证件过期系统自动注销(不出具注销证明);如注销请到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提交注销申请(可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延期业务时可否同时申请变更护照号、姓名、职位等相关信息?
可以。需提供相应变更的证明材料电子、纸质版。
办理延期业务时,如工作许可证已丢失如何办理?
证件有效期未在到期前一个月内的,需重新补办新的工作许可证后再办理延期业务
办理延期时系统显示此证件不存在如何办理?
从原《就业证》或《外专证》延期端口申请延期。
在系统中提交延期业务时系统显示此证件已注销或不属于本单位,如何操作?
请携带有效工作许可证原件及显示无效系统截屏,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咨询台进行数据调整。
工作许可证延期、注销等业务一级预审通过后怎么办?
B、C类人员需在系统预约,预约的受理地点即最后来现场领取工作许可证或注销证明的地点,预约后无需来现场核验纸质材料,未预约无法进入网上受理环节。预约后,受理机构会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受理。温馨提示:预约后请勿反复取消及再次预约,受理机构将按最后一次预约时间两工作日内给予受理结果。
何时到何地领取来华工作许可证或注销证明?带什么材料领取?
在系统内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显示“决定通过”时,请点开回复意见,按回复意见带齐相应材料到系统内预约地点(A类人员为全程网上办理承诺书中勾选地点)领取。
系统内,延期、注销、信息变更业务受理通过后3个工作日(当日不计算在内)显示决定通过;补办、境内变更单位、入境后持通知申办工作许可证业务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当日不计算在内)显示决定通过。
领取工作许可证或注销证明所需材料:
1.延期、信息变更业务:请携带工作许可证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系统未备案的另需携带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载明业务申请编号及外籍申请人姓名,加盖公章;系统已备案的经办人无需携带委托书);
2.注销、补办、入境后持通知申办工作许可证业务:请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系统未备案的另需携带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载明业务申请编号及外籍申请人姓名,加盖公章;系统已备案的经办人无需携带委托书);
3.境内变更单位业务:请携带工作许可证原件(外地迁入除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系统未备案的另需携带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载明业务申请编号及外籍申请人姓名,加盖公章;系统已备案的经办人无需携带委托书)。
工作签证是否被注销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如果申请人的工作证为卡形式的,您可以用手机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查看证件的起止日期。
注销时如工作许可证丢失如何办理?是否需要补办再注销?
单位出具《〈工作许可证〉遗失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到注销业务的附件中;在系统中发布遗失公告,截屏打印加盖公章上传到注销业务附件中;受理时须外籍本人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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