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人工作签证

关于我们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属于涉丰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专业的涉外咨询服务公司,立足上海,为中外商务人士和企业员工提供商务、就业、创业等签证解决方案。(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成立于2007年,不断深耕业务,秉承专心、专业、专家的精神,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辐射长江三角洲及华东地区。

更多咨询请访问    www.31012333.com

联系我们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公司:涉丰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电话:021-6131 7342

QQ: 948067430

邮箱:info@31012333.com

地址:上海徐汇区田林东路55号汇阳广场20楼

网站:www.31012333.com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知

发表时间:2015/07/13 00:00:00  来源:www.31012333.com   作者:www.31012333.com   浏览次数:1830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专业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驾照换证,外资企业注册咨询,留学生海归服务

联系微信:13774252945

办事项目: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办事依据: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26号令)

     申办条件:

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2、有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认并出具的健康证明;

3、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

4、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应具有有效的《代表工作证》;

5、持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6、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u     申请材料

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

3、台港澳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用人单位与被聘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该证明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者、被聘人员的职位和聘雇期限)(均为复印件);

6、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应提供有效的《代表工作证》(正本及复印件);

7、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8、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话:62688851)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9、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10、演艺人员提供市文化局颁发的《临时演出许可证》(复印件)。

11、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网上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1、进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12333sh.gov.cn)

 2、点击“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境外人员”;

 3、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

 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就业证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行政许可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10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行政许可。

     4、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一份,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话: 28951900)申办签注和暂住手续。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

用人单位中的直接投资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提供系投资人的证明材料或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以及代表工作证(复印件)(可不提供“申请材料”之第4、5项材料)。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备案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营业执照期限、登记证和代表证的有效期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不能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的期限。

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

办理机构: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及设点区县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COPYRIGHT © 2002-2016 31012333.com 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 | ICP备案:沪ICP备19004954号-3 | 外国人来华创业工作咨询服务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签证-华人签证-中国绿卡-外国人永久居留-涉丰商务咨询

          外资企业注册-外资企业财务代理-外国人驾照换中国驾照服务-涉丰商务咨询

             上海留学生落户_留学生落户政策_留学生上海户口-留学生落户代办- 涉丰商务咨询

新浪微博上海外事商务咨询中心官方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