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
2、出具详细申请报告,用单位信笺纸打印。需详述邀请公司业务性质,被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理由,拟工作职位,适合该职位的理由,及其基本信息,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上年度年审)或其它注册、批复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4、商事主体信息查询单(企业基本信息),盖申请单位公章。
5、上年度国税局和地税局纳税证明,如为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如刚成立一个月内的企业,可提供公司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护照尚存有效期须6个月以上。
7、曾来华的外国人必须提供最近一次的清晰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8、来华就业、任职、任教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处首席代表凭《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免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一般代表需《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来华演出、展会等大型活动需提交经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核原件,收复印件。
9、提供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若境外公司委派来华就业、任职需提交委派书或三方协议。法人代表、首席代表需提交法人任命书、首席代表证。
10、外国人是首次申请就业签证,如有随任家属,邀请人必须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随任家属须持有所在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配偶或子女关系、并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了领事认证的法津文书及翻译文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u 提供材料如是外文(护照除外),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