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事的条件: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稳事稳办:
1、外国旅游团成员需紧急回国申请团体签证分离的;
2、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境的;
3、外国人丢失护照后,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
4、外国人探望危重病人或出境奔丧的;
5、外国人参与“一带- -路”建设重点工程、 要合作、大项目急办理居留证件的;
6、其他因特殊原因急需办理签证、居留证件的。
二、办理的手续:
1、填写急事稳办登记表;
2、提供需办理急事稳办的相关证明文件;
(1)外国人秩护照后,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提供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
(2)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境的,提供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
(3)外国旅游团成员需紧急回国申请团体签证分离的,提交接待旅行社出具的事由说明函件、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
(4)探望危重病人或出境奔丧的,需提供医院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6)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办理签证证件所需材料按照本人申请签证证件的类型参照相关告知单提交;
注: 1、须本人亲自办理;
2、护照丢失更换护照的,需用最新持用护照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并提交住宿登记单;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如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邀请单位或船舶代
理公司资质证明、接待旅行社资质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绸六9:00- -17:00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3楼1号窗口
四、办结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 -般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按正常收费,加急办证不另收加急费。
六、咨询电话: 28951900
七、监督电话: 6854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