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举报“三非”外国人奖励办法》针对出入境违法犯罪和突出的“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问题,清理“三非”其实任重道远!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在华就业必须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前者由外国专家局(现在逐步由科技局取代)颁发、后者由出入境签发。 如未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就业,则将被视力为“非法”,外籍员工按非法就业、用人单位按非法用工分别予以处罚。
实际上申办过程中,申报人常出现失误
01.只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而未按照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一般而言发生在申报人已持有长期居留许可在国内,比如:2年或5年的团聚类居留许可,在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接下来,因为没有签证到期的负担,另外由于工作正忙,一拖半年多才想起来。此外,还有一些人觉得手中的5年团聚居留许可比1年工作类居留许可香,不愿去换短期居留许可,觉得反正都是居留许可,自己也拿到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换不换居留许可并不重要。
02.只申办了工作类居留许可,未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有些人持工作签证入境后,申办了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没有了签证到期的负担,另外由于对政策不熟悉,未按照规定继续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直到延期工作居留许可证被告知要出示工作许可证时
如果不符合免办条件,必须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才能合法就业,缺少任何证件,视为违法!
03.持A公司的工作证,但拿着B公司就业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某外籍员工在B公司离职跳槽去了A公司,A公司帮其申办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但B公司当年给办的是五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证,而A单位只能申请到1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不愿意长改短。碰巧外籍员工的官位比较高,下面的人事不了解相关政策。如果你不想改变,你就不会改变。反正有许可就好。
按政府相关规定,外籍员工在哪家单位申办就业手续,就必须在哪家单位就业,而且两证必须都办在用人单位名下,否则同样视为“非法“,按非法就业和非法用工处罚相关当事人。
04.持学习、旅游、商务签证在华就业或“兼职”(俗称“打黑工”)
我们遇到了外国员工,因为非法就业被外国专门局列入黑名单。不仅外国员工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到中国工作,雇主也失去了再雇佣任何外国人的资格。
列入黑名单的外籍员工和单位,将无法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