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外国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如何办理居留证件的变更手续?
答:在沪就业的外国人,如就业单位发生变更,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至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证件的变更手续。第一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或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就业证或专家证变更手续;第二步持相关材料向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证件变更工作单位手续。
问题二:外国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如何办理居留证件的变更手续?
答:在沪就业的外国人,如居住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至上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手续。第一步向新的居住地派出所或常住宾旅馆申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第二步持相关材料向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证件变更居住地址手续。
问题三: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健康证明的有效期如何规定?
答:外国人健康证明在本市由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地址:金浜路15号。外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亦可。
若申请人已持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再次申请延期可免交健康证明;若申请人持有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已逾期,但在3个月内续办的,可免交健康证明;若逾期超过3个月再次办理的,则须提交新的健康证明。
问题四:在沪就业的外国人续办居留许可证件的,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
答:外国人续办工作类居留证件,就业人员应提前向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专家证、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演出批件、上海市居住证B证等的延期和年检手续,然后持相关材料及上述证件原件到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
问题五、已获得上海签发的工作居留类证件的外国人,因公司业务需要,派往外省市工作、居住较长时间,如何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
答:上述人员应在工作、居住地申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办理居留证件和延期手续时,需提交公司情况说明及居住地常住住宿登记以及在沪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同时,若该公司在申请人工作、居住地有分公司,可建议其至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证件。